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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党内通报的通知

时间:2018-05-08    部门:    点击:[]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中共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发布此通知。

一、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院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同志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党委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总体工作,向院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二、各支部每学期向学院党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三、党委宣传部对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督查、调研,每学期向党委做专题汇报一次,并将情况在党内进行通报。

四、各支部书记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各支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工作不力,出现负面事件的,按照《中共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委员会

                                               党委宣传部

                                              二0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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