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我院2017-2018学年“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标兵”的通知

时间:2018-08-28    部门:    点击:[]

关于评选我院2017-2018学年

“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标兵”的通知

院属各系部:

     根据《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促进学院三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宣传和树立学院学生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优秀集体、优秀学生在校风、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和榜样作用,特此开展我院“学风先进班集体”和“学风标兵”的评选活动,请各系遵照执行。

一、评选对象

    16级、17级在校已注册的学生和班级

二、优良学风班级

(一)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全班无受纪律处分者

2、班团干部带头作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有创新精神;

3、具有良好的学风,班级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全班无因学习原因而退学者

4、积极主动地参加全国、全省、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组织有益的班级课外各项文体活动;

5、学习成绩好,本学年全班成绩合格率≥80%

三、优良学风标兵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平均成绩≥85分;

3、刻苦学习,具有钻研精神,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在院级以上大学生科技活动中获奖的学生优先推荐;

4、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

5、学年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20%

6、本学年考试无补考者。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1、各系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名单,于2018911日之前报学工处汇总;

2、学工处审核通过后,经分管院领导同意,报院领导办公会议批准。

3、院领导办公会批准后,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在全院进行表彰和奖励。

希望全院学生积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学院“三风”建设为平台,争先创优,努力学文化、学技能,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早日成为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可靠的接班人和合格者。

特此通知

 

 

 

0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新闻速递

热点新闻

版权所有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备案:赣ICP备11006787号        赣公网安备 36010402000042号 

院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气象路58号邮编:330043

党政办:0791-85278709 招生办:0791-85273256  传真:0791-85275380

网站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