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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信院发[2017] 32号)

时间:2017-04-20    部门:    点击:[]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信院发〔2010〕35号)和《关于开展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和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赣信院发〔2016〕26号)文件,结合现阶段学院具体情况,现研究决定就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轮聘期内为专业技术系列者。

  1. 空岗数

副高岗空岗1个(其中五级0个,六级0个,七级1个)

中级岗空岗16个(其中八级0个,九级1个,十级15个)

三、具体规定

(一)本轮岗位聘用期间,三大类之间不办理转岗手续。

(二)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晋升或原职称晋级工作

1.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晋升岗位聘用,需提供符合岗位级别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以考代评的还须提供职称外语合格证书。

2.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高一级职称最低级岗位无空岗但现聘职称的高一级岗位有空岗时,可申报晋级现聘职称的高一级岗位,并优先聘用。

3.同一职称中的岗位晋级工作,原则上岗位聘任满一年方可申报晋级高一级岗位,且岗位晋级须逐级晋级。

4.相同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晋升或晋级工作

相同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晋升或晋级同一岗位时,若申报人数大于空岗数,则根据年龄、工龄、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年数进行打分排序。

(1)年龄为1周岁计1分;工龄为1年计1分;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年数为1年计1分。年龄按周岁计算;工龄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年数根据人事部门计算方法计算。

(2)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分高者优先进行岗位聘用。

(3)若存在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工龄长者优先,若工龄仍然相同则年龄大者优先。

5.见习期满人员聘用初级岗位: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办理。

6.学院聘用制人事代理人员转调入,其岗位聘用经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

(三)其它说明

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信院发〔2010〕35号)和《关于开展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和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赣信院发〔2016〕26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执行。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部门初审汇总

2.组织人事处审核

3.学院审批

4.公示

5.上报主管局审批

6.上报省人社厅审批

7.下发正式聘用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五、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部门初审汇总阶段(4月20日—4月25日)

①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报表》(见附件)

②各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并将相关材料初审汇总后统一交组织人事处

2.审核、审批阶段(4月26日—5月9日)

组织人事处审核、学院审批、进行公示

3.上报、审批阶段(5月10日— 5月26日)

上报主管局、人社厅审批、学院下发正式聘用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报表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20日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

附件: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学 历

学 位

具有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资格时间

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聘任开始时间

申请专业技术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符合基本资格条件

以上栏目由申报人填写

部 门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组 织

人事处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院聘用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 院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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